报关单是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供海关验关估税和放行的法定单据,也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统计的原始资料。根据货物进出口的情况,又分为《出口货物报关单》(见表13-1) 和《进口货物报关单》(见表13-2)。其主要填写项目为:经营单位、贸易性质、贸易国别(地区)、 原产国别(地区)、货名、规格及货号、成交价格、数量等。

出口货物报关单综合了出口发票有关货物的各项记载和托运单上运输事项的记载,此外还设有“海关统计商品编号”和“离岸价格”等栏目,前一栏目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制,后一栏目领将不同价格条件、不同币种的出口:金额减除运费、保险费。佣金和折扣等,以FOB净额按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的各种货币对美元统一折算率折算后填报,以利海关统计汇总。

在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时,一般还须按规定随附如下文件或单证:进出口许可证或批准文件、进出口货物提货单、装货单或运单;进出口货物发票、进出口货物装箱单、减税、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必要时还须附上货物买卖合同、产地证明等有关单证。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