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非常重要,种类也很多。国际贸易的研究学者为提单开列了各种分类,而对于新手而言,实际操作中有用的分类不过几种:

1.根据提单出具人的分类。船公司出具的叫做船东提单(MASTER B/L),货代出具的叫做货代提单(H-B/L)。显然,理论上船东提单最为保险,毕竟船是他的,且船公司实力雄厚,有能力负全责。凭船东提单,可以在目的港码头直接提货。货代提单是货代征得船公司同意以后出具的,由货代自己负责。拿货代提单的,在目的港码头需要先到船公司港口代理那里换成提货单才能提货。

外贸提单实操

2.根据提单上收货人一栏的分类。如果此栏直接填写收货人(国外客户或其转售的下家),就叫做记名提单(Straight B/L)。如果写的是“To the order”或“To order of XXXX”,即“凭指示”/“凭某某指示”,就叫做指示提单(OrderB/L)。指示提单的意思,就是暂时不限定收货人,以后(通常是确保收到货款后)再指定。记名提单限定了收货人,只有他才能提货,因此不能转让提单;而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方式随意转售(所谓背书,就是提单拥有人在提单背面签名盖章,表示转让,谁下一个拿到此提单谁就是货物的拥有者。自然,发货人将是第一个背书者)。

实际操作中,指示提单更受欢迎。因为对于出口商(通常也就是发货人)而言,指示提单更安全,是收回货款的一种保障。而对于进口商,因可以直接凭提单转售货物,省去了亲自去提货的麻烦。当然,如果客户一开始就打算自己提货的,也会要求做记名提单。

特别要注意的是,记名提单因为限定收货人,因此在很多国家,无需正本记名提单,仅凭副本甚至复印件并证明自己的收货人身份就可以提货。通过前几日的学习,我们不难理解其中的危害。在这种情况下,发货人丧失了对物权的控制——即使正本提单还在手上。

正因为有如此大的区别,因此,是否记名,是提单选择和审核的关键点,信用证在涉及提单的条款中必会明确指示这一点。同时,很多外贸同行在操作信用证的时候,把记名提单当成软条款加以拒绝也不无道理。

3.根据运输路线方式可分为直航提单(Direct B/L,即从起运港直抵目的港的运输提单)、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即运输过程中可以在中途某个港口转船的运输提单)和联运提单(Through B/L,即可以陆路、空运、海运联合运输的提单,常见于出发地和/或目的地是内陆地区的运输)。直航提单和转船提单更为常见。转船提单更受欢迎,因为它允许运输者见机行事安排航程,特别有利于起运港和/或目的港比较小,航次少的情形。

4.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为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和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全式提单在提单的背面详细注明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各自的权利、义务;简式提单则只注明承运的货物的基本情况和托运人的名称、地址、收货人等。偶尔一些谨慎的外贸商会特别注明不允许使用简式提单,以强调货代的责任。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