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统跨境贸易更多选用直接支付方式,如汇付、托收、信用证、国际保理等。常用的汇付一般用于金额较小的场合,而信用证方式由于对买卖双方都有可靠保证,所以在大额支付场景中使用较多。
直接支付方式之一的汇款主要由银行完成。银行收到汇款人申请后,以SWIFT(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s。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等多种形式将资金由国外汇入行解付给收款人。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由于信用证模式对买卖双方都有保护作用,因此信用证成了传统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2)第三方支付机构众多。在综合型跨境B2C贸易中,由于参与者众多、单价较小且数量众多,所以直接支付模式已经不适用于此种跨境贸易模式。目前,国内持有跨境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机构和跨境收款企业,以及国外持牌支付机构,已经建立稳定且有效的渠道并形成稳定模式。对于关键的换汇环节,国内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数据对单换汇。
(3)自营B2C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支付方式主要采用国内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平台换汇。自营B2C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一般拥有境外账户,以方便国外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机构为其办理收单业务。国内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为此类平台办理换汇转账等业务,将平台的资金从境外账户转入电子商务平台境内银行账户。跨境收款企业也可以通过连接各方通道完成此过程,最后,电子商务平台再通过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账款分发给制造企业。
(4)小额跨境B2B贸易直面众多海外小商家,使得跨境支付与结算成本大大降低。近年来,小额跨境B2B贸易发展迅速,海外小型商家众多。相对传统大型商家来说,小型商家客单价较低,多直接通过分销商采购物品。此种模式下,人力和贸易成本均可大大降低。
(5)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普遍持有外汇和人民币支付牌照。国内公司要开展跨境支付、业务,首先必须是支付机构,并须持有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其次需要外汇管理局准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批复文件。如果不涉及换汇,则支付机构持有各地央行分支机构颁发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牌照即可,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不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复。
(6)第三方支付机构更加适应新兴跨境电子商务小额、高频的需求。传统跨境贸易以大额、低频为主,对支付安全性要求较高,同时也损失了时效性,因此传统B.端(企业)大额跨境贸易更愿意选择银行汇款和信用证等方式作为支付手段。但随着跨境贸易的发展,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对支付的便捷性和及时性有了更高要求,监管部门也在此时放开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入。
(7)手续费和支付解决方案是第三方跨境支付的主要收入来源。通道手续费主要包括按照交易规模流水收费和按照支付笔数收费,或者两者兼有。B端支付解决方案是支付机构针对每个不同行业的不同需求所提供的一体化产品支持方案,随着跨境电子商条支付与结算的发展,B端支付解决方案进入“蓝海”。此外,收入来源还包括汇率差等非常规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