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是外汇管制国家,因此汇款人还必须根据我国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在汇出汇款时将有关单据交银行审核。

(1)货到付款:提交报关单、合同、发票、运输单与“或有材料”,以及备案表、许可证、特定产品。

(2)预付款:提交形式发票、合同、核销单(银行提供),20万美元以上,还需提交国外进口方银行开出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20万美元以上,可以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情况有下列两种。

①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境外总(母)公司,或其境外总(母)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分公司及参股、控股的公司预付进口货款,可以不提交预付款保函,但仍需提交形式发票、合同、核销单(银行提供)、外汇登记证或其他关联公司的证明。

②中资企业向国外的分支公司及参股、控股的公司预付进口货款,也可以不提交预付款保函,但仍需提交形式发票。合同、核销单(银行提供)、海外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其他关联公司的证明。

(3)佣金:提交进出口贸易合同,进出口的发票。暗佣(是指未在合同中表明有佣金及佣金比例的佣金)还需提供佣金协议,超过合同金额5%,并且超过1万美元以上的佣金汇出,还需提供外汇管理局的批准件。

(4)尾款:提交进出口贸易合同、验货合格证明。

(5)外商投资企业从外汇账户中提取员工境外差旅费汇出;提交已办妥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出国用汇预算表。

(6)外商投资企业人员的工资薪金汇出;提交企业的董事会决议、公司证明书、工资单、完税证明。

(7)红利、股息汇出:提交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相关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审计报告和税务凭证。

(8)国外专利权许可费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国家专利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回执、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或《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税务凭证。

(9)国外专利权转让费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国家专利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权登记簿副本》《专利广告证明》、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税务凭证。

(10)不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许可费用的汇出:提交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税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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