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货上门业务
主要指进口清关后货物直接运送至货主单位,运输工具一般为汽车。
(2)转运业务
主要指将进口清关后的货物转运至内地的货运代理公司,运输方式主要为飞机、汽车、火车、水运、邮政。
(3)进口货物转关及监管运输
主要指货物入境后不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而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在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前,货物一直处于海关监管之下,转关运输亦称监管运输,意谓此运输过程置于海关监管之中。
部分货主要求异地清关时,在符合海关规定的情况下,制作“转关运输申报单”办理转
关手续,报送单上需由报关人填报的项目有:进口口岸、收货单位、经营单位、合同号、批准机关及文号、外汇来源、进口日期、提单或运单号、运杂费、件数、毛重、海关统计商品编号、货品规格及货号、数量、成交价格、价格条件、货币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日期等,转关运输申报单内容少于报关单,亦需按要求详细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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