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非常宽泛,跨境电商也类似,是一个空间很大但极度分散的行业,在国际贸易环节中只要涉及到电子商务应用都可以纳入这个范畴。在WTO框架下,纯粹电子交易适用于GATS服务贸易规则,而通过跨境运输运送至购买人所在地,则归入货物贸易范畴,属于关税及贸易 GATT协定,因此跨境电商面临不少模糊的贸易监管。

跨境电商

跨境电子商务将贸易活动重组为跨境一体的电子商务生态,是“通过互联网达成进出口的2B/2C 信息交换、交易等应用,以及与这些应用关联的各类服务和环境”。

跨境电商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信息和交易相关的各类2B/2C 进出口应用;二是平台,主要是各类围绕应用的平台(电子商务平台、供需信息平台、交易平台、供应链平台、信用平台);三是基础服务(物流、支付、贸易通关、检测验货等)和衍生服务(代运营、咨询培训、翻译、旺铺、法务等),服务参与者可以包含平台商,也可以包含服务提供商、参与者,还可以包含接入的监管机构及其相关企事业单位(监管便利化服务);四是环境,主要涉及国家环境(文化、市场、法律差异)、技术环境(如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贸易规则/监管/政策环境(关、检、税、进出口管制政策等)。

分析跨境电商的产业链,相关经营主体包括电商平台、境外买家、外贸卖家、生厂商/制造商、跨境支付、收汇结算、国际物流、运营服务等生态方,涉及的各类在线商业活动则包括货物的电子贸易、在线客户服务、数据信用、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货运单证、物流跟踪等内容。

跨境电商企业也有多种类型,如综合电商平台、B2B信息服务平台、品牌电商、直营B2C类、返利导购网站、供应链服务微商买手等;第三方服务企业,包括IT、营销、代运营、店铺装修、人员培训、法律咨询等围绕跨境电商交易之外的一系列相关服务,这部分服务在跨境电商的在线服务市场中非常活跃;外贸综合服务商或跨境物流综合服务商,这又是一类包括物流、支付、融资、清关、保险等线下服务体系的贸易中间服务商。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