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卖家在法国或者德国出售货物,亚马逊将有义务确认卖家在出售货物的国家/地区是否符合生产者延伸责任(EPR)规定。


那EPR和德国的WEEE、包装方法、电池法等等是一种东西吗?


德国的WEEE、包装法、电池法等都属于EPR的范畴,它们都属于EPR。EPR实际上是一种管理制度框架,有很多立法实践,但EPR并非一种法规名称。“欧盟WEEE指令”、“德国电池法”等等,实际上都是欧盟和德国这一制度的立法实践,而且由于法国有关EPR的法律名称过于含糊,在卖方群体中被简单地表达为法国EPR。

关键在这里!包装是我们做德国站/法国站所必备的,现在包装法又属于EPR范畴,这意味着每个德国站/法国站卖家都需要EPR注册!


其次;应该如何定义亚马逊口中的“生产者”?


按照官方的说法,任何属于下列情况的任何一个都属于“生产者”:


1、如在相应国家/地区生产需要符合EPR要求的产品。


2、如需进口到相应国家/地区的产品,须符合生产者责任延伸要求;


3、若需要符合EPR要求的产品在相应国家/地区销售,且不在该国家/地区成立公司。很多亚马逊卖家实际上属于第三种类型的“生产者”。


面对新法规卖家应该如何处理?


若卖家在EPR要求的范围内,则必须向亚马逊提供EPR注册号码。


如卖家在EPR要求的范围内,但没有EPR注册号,则需自行注册取得该注册号。


注:必须与每一EPR商品分类的相关生产者责任机构(PRO)联系,获得EPR注册号码。


在没有生产厂家的情况下,销售的产品符合EPR要求。然后,需要从供应商处获得所用的EPR注册号,并将相关商品的EPR注册号提供给亚马逊作为一致性证明。


在没有生产商且无法从供应商获得适用的EPR注册号的情况下,必须自行注册,并向亚马逊提供自己的EPR注册号。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