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卖家专利法是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产品专利几乎由政府官方机构颁发,以防止其他卖家非授权销售。

专利权(PatentRight),是发明创造人或者其权利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家实施权,排除了他人的非法干涉。因此,卖家在获得专利后,其他人不能销售该产品。 


此外,中国的法律与美国大不相同。没有先使用和先发明的规则。在未注册的前提下,企业没有相应的使用权,也没有受到保护。卖家在这个地方很痛苦。 


目前,中国有许多跨境卖家在产品开发后,由于成本和时间的考虑,一开始并不太关注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导致对产品的投诉并不少见。


针对这种情况,有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对于自己设计的产品,应立即进行专利注册,防止上述抢注。 


2、即使没有时间注册专利,也要尽快注册版权。 国内版权价格相对较低,通过率高,注册时效快于专利。Berne在美国,公约也可以用中国注册的版权起诉,但赔偿会有限制,比如不能享受Statutory damages(即无实际损失证明可要求赔偿)。 


3、即使专利被抢注、设计被盗、诉讼造成损失,卖家仍然可以申请无效专利,但卖家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才能走到这一步。 


4、从专利申请的角度来看,已经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已经失去了新颖性,真的不适合再次申请。但经过长期的推广和销售,产品已经获得了一定的市场和知名度,可以考虑在美国注册设计商标。设计商标的行使权相当于使用外观专利,即将产品外观专利注册为商标。 


美国还规定,申请产品外观保护有一个未知的好处,即永远不会过期。这意味着,一旦卖家有权设计产品的外观,它几乎将永远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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