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筹划作为企业进出口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至少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关务筹划只能在《海关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海关法》是调整海关和进出口企业关系的法律规范,而税收征纳关系是海关和进出口企业关系中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在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负责征税的海关要依法征税,作为纳税义务人的进出口企业也要依法纳税。企业如果违反《海关法》的规定偷逃税,其行为结果只会是受到法律的制裁,将会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在合法的前提下,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企业可以选择缴纳低税负的方案。
2.超前性
超前性是指关务筹划行为相对于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而言,具有超前的特点。企业在进出口行为发生之后才缴纳关税、增值税,由于海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先,企业可以针对已知的海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关监管制度,提前来安排、调整自己的进出口事务,来进行关务筹划,选择最佳的纳税方案和通关方案,争取自身的最大利益。也就是说,关务筹划必须在企业进出口经营活动尚未发生之前进行。如果经营活动已经确定而去偷漏税款或欠缴税款,那只能是偷税、逃税,而不是关务筹划。
3.综合性
综合性是指关务筹划应着眼于企业资本总体收益长期稳定的增长,而不仅仅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从小的方面来说,企业的眼睛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上,在考虑税收因素外还要考虑通关问题,只有将多方面因素整体考虑,才能趋利避害,综合决策,以达到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4.目的性
目的性是指关务筹划的动机是为了减少纳税支出,取得节税利益。实践中,企业的节税利益是从两个方面获取的。一方面是选择低税负或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低税负意味着低税收成本,低税收成本意味着高资本的回收率。另一方面是递延纳税时间。这里的递延纳税时间不是指不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行为,而是指在《海关法》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延期纳税。纳税时间的递延相当于企业在递延期内得到一笔与递延税款相等的政府无息贷款,纳税时间的递延在通货膨胀环境中还可减少企业的实际税款支出。其结果都是企业税收支付的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