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熟悉产品的相关知识外,外贸业务人员还应熟悉与产品有关的报关知识,特别是商品编码规则和监管条件。

《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协调制度》(HS),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CCCN)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SITC)的基础上,为协调国际上多种主要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商品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部科学、标准的多用途商品分类体系和编码体系。1983年6月,海关合作理事会在第61/62届会议上通过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及作为附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目录,并于1988年1月1日在国际上正式生效。此后,为了适应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产生和国际贸易发展格局的变化,《协调制度》先后经过多次修改,使用过1992年版、1996年版、2002年版、2007年和2012年版本。由于《协调制度》是一个完整、系统、通用、准确的国际贸易分类体系,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科学性,世界贸易组织及其成员国在进出口贸易申报、海关关税管理、关税和贸易谈判、贸易统计、国际商品运输、进出口商品检验、产地证签证及管理等各个领域广泛使用。截至2005年,已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协调制度》目录作为本国或本地区的海关税则和贸易统计目录。国际贸易商品分类在世界范围内的统一和使用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国从 1990年1月1日起先后在普惠制签证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上实施 HS编码。此后,从1992年开始我国海关也采用该《协调制度》,并以其作基础结合我国国际贸易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

我国进出口税则采用十位编码,前八位等效采用HS编码,后两位是我国子目,它是在HS分类原则和方法基础上,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情况延伸的两位编码。HS在我国运输、银行、保险以及其他领域也被广泛推广运用。因此,对每一位从事外贸业务的人员来说,熟悉和掌握HS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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