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交易中往往需要证明进出口货物本身的“身份”,以满足买方对货物的某些需求,而原产地证正是货物身份的有效证明,它可向买方明确展现其原产国家或地区,确认其与买方对货物原产地需求的一致。

出口商怎样申请原产地证

原产地证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该出口货物力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我国的原产地证就是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

因此,可以看出作为国内的出口商,当国外买方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时,出口企业就务必按照相关程序对该批货物申请原产地证,并交予卖方,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根据相关规定,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申领办理原产地证。

出口商怎样申请原产地证

一般来说,申请办理原产地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商业发票和装箱单等。申办程序如下。

(1)注册登记。首先应向单位所在地签证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经济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等。另外,办理注册时还需要对申请单位的印章和证书申领人员的姓名进行登记,申领人员应是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且考核合格、持有申领员证的人员。

(2)申请签证。申请单位问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字并提交以下资料: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1份、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和加盖公章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一式4份、出口商的商业发票副本1份以及含有进口成分产品的产品成本明细单等。应至少在货物出运前3天进行申请。

(3)申请签发“后发证书”。原产地证一般应在货物出运前签发,若因将味情况未能及时申请签证,可向签发机构串请“后发证书”,签发机关应酌情办理。

(4)申请签发“重发证书”。签发之日起半年内证书被盗、遗失或发生损毁的,可申请重新签发证书。申请重发前,申请单位应在《中国国门时报》发表遗失声明,并提交重新缮制的证书、更改申请书和商业发票副本。

(5)申请签发“更改证书”。当申请人需要更改或补充已签发证书的内容时,应填写更改申请书,说明更改理由和依据,并退回原签发证书,签证机构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签发新证。

(6)未取得原产地证。货物如因在我国的制造工序不足,未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证,可以申领“加工装配证明书”;经中国转口的外国货物,不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证,可以申领“转口证明书”。其申报手续和所需单据与一般原产地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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