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工厂货期紧张,交货时间屡屡拖延,最终甚至导致违约,其原因大部分情况下都非产能不足而是计划混乱或是毫无计划。而计划的欠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工厂对整个流程环节没有足够的了解,对时间的安排没有把控能力。在运作过程出现问题后,知道哪些环节的时间是可适当推迟的,哪些环节是必须死守时间底线的,这是外贸从业者的一个基本素质。
大部分情况下,外商客户都会指定订单货物的上船日期,或到港日期,甚至是到达客户仓库的日期,其他生产与发货等时间,则由卖方自行安排。一般交易条款为FOB(离岸价)的订单客户会指定上船日期,而CIF或CFR(到岸价)的订单客户则会指定到港日期,如果交易条款为EXW(出厂价),那么客户则会指定送货时间。从接触到的大量外贸厂家来看,从EXW到FOB,再到CIF或CFR,交易条款越往后,要求卖方的物流供应链管理能力就越强。国内大部分的外贸订单都以FOB报价,这正是我国外贸行业处于发展中阶段的有力证据。
其中周期是个值得认真分析的数据,例如分析一下外商客户的下单日期与外商目的国货物的上架日期,就可以知道外商的补货周期,以及他们必须提前多少天下单,才能保证货物按时就位。
生产时间是让外贸从业者很头痛的一件事,通常合同违约都是由于交货时间延迟。不同公司的生产组织方式不大相同,保证生产线有效利用的同时又保障准时交货是一门大学问,没有什么通用的方法可以保证交货时间。作为外贸人员,只知道批评与抱怨生产部门是不行的,你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生产不准时背后的瓶颈,例如对于生产时间短但备料期长的货物,可以跟踪一下料件的仓库与料件的到货时间;对于产能不足的,可以跟踪一下工厂安排生产的优先情况,不要相信工厂会以你为先的承诺,重要客户的生产肯定排在前面;对于单纯管理不善的工厂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确定好料件的上线生产时间,并在上线当天予以确认。
关于签约日后多少天送货,国内比较常见的做法是订单确认后30天内出货,即交货周期为30天。但是事实上,随着出口竞争的白热化。外商的采购周期将会越来越短,30天生产周期对大部分货物的经营管理要求是比较低的,要改进并不困难。随着供应链管理理论与技术的普及,很快30天交货期将不会像现在这样普遍,而目前适当缩短一下交货期也是争取订单的有效竞争方式。
外商客户指定的货物到港日期或上船日期,大都是根据其营销计划中货物上架时间或是补货周期决定的,例如欧洲为圣诞节采购的货物,会安排在节前2-3个月启运,以便有足够时间在圣诞节前完成海运、分销、零售的物流配送全程。适度了解一下客户的物流网络与时间安排,并在返单的时候给予客户时间上的提醒,会是一件可以令大多数客户印象深刻的事情。当然,对于一些采购流程与时间早已严格计划好的规范的大公司,这招可能并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