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在审核保险单过程中,一旦发现投保内容存在错漏或需要变更的情况,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批改申请。保险公司会出立批单并粘贴在保险单上且加盖骑缝章,之后按批改后的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批改需在货物发生损失之前,或者是在投保人不知晓有任何损失事故发生的时候,并且要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前提出。审核保险单时常见的问题包括:保险单抬头与信用证规定不一致;保险单中的货币种类和信用证不相符;保险单的运输标志、件数、货名等与信用证有出入;保险金额不足;保险单上注明的装运港或卸货港与海运提单或者信用证规定不符;遗漏保险别或者保险公司名称有误;保险货币名称与信用证不一致;保险单份数不够;保险单应背书却遗漏背书;保险单日期晚于运输单据日期;保险单未添加信用证要求的特别条款。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审核时加以重视,以便及时进行批改申请,确保保险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外贸保险单批改申请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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