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6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10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以公告。
商标异议申请规定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的异议期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商标异议人须交送“商标异议书”,在异议书中要将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人、商品类别、商标刊登初审公告的日期、公告期号和初审号填写清楚。
反之,当别人对自己商标注册提出异议时,被异议人可以在期限内答辩。
(2)香港特别行政区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申请的程序可在官网查询。
商标注册处收到注册申请后,审查主任会根据相关步骤处理有关申请。有关申请如没有不足之处,而拟注册商标又没有遇到反对,则由商标注册处予以注册。接获申请至批准商标注册最短要6个月。
①提交申请
商标注册处收到注册申请表格后,发出收据及通知申请人有关申请编号。
②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
商标注册处在审查有关申请前,首先详细检查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提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衡资料是否齐全。
如资料不全,商标注册处会要求申请人补救有关不足之处。非常细微的修订(如货品类别的编号)不会影响提交申请的日期,但较重要的修订(如没有提交有关商标的图示)则会对提交申请日期有影响。此外,重大的改动(如改动商标的图示)一律不会被接受。
如一切妥当,申请程序会进入下一阶段(检索及审查)。
③检索及审查
完成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并确定所有资料备妥后,商标注册处会翻阅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上,是否有其他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商标注册处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的注册规定。审查主任随后会发出书面意见,说明对有关标记的反对的理由,或确定接纳有关标记的注册申请。
④反对
如申请未符合注册规定,商标注册处会提出异议。申请人须于6个月内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这段期限可延展3个月。
商标注册处会在意见中解释为何有关商标未符合注册规定,如认为反对问题能够解决,可向申请人建议解决办法。
即使申请人已设法解决商标注册处在初步意见中提出的反对,有关申请可能仍未符合注册规定。商标注册处会再提出意见,说明审查结果。在此阶段,如申请人想继续办理这项申请,则可以在商标注册处再次提出意见之日起的3个月内,达到注册规定或要求聆讯。申请人只能在《商标规则》的指定情况下(例如需要更多时间取得在先商标拥有人的同意)要求延展上述时限。
⑤聆讯
如要求聆讯,则支持和反对有关商标注册的所有证据,都会在聆讯中审议。聆讯人员其后会做出裁决。
⑥公布申请
商标注册处接纳申请后,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http://www.ipd.gov.hk/chi/ip_ journal. htm)上公布。
⑦第三者反对
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阅览申请人的商标,并对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提出反对。反对人须在注册申请公布日期起的3个月内提交反对通知。作为申请人,可以撤回注册申请或就反对提交反陈述。双方均有机会在指定时限内就申请注册或反对注册提交证据。商标注册处收到所有证据后,便会安排双方出席聆讯,并由聆讯人员做出裁决。如申请人撤回注册申请或在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中获判败诉,申请人可能需要支付另一方的诉讼费。
⑧注册
商标注册处接纳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后,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人注册记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此外,商标注册处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中公布有关的注册公告。注册日期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由于中国将《巴黎公约》延用于香港特区,加上中国香港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商标申请人在香港特区提出申请,便可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
(3)德国商标注册
德国的商标主管部门是德国专利商标局(Deustsches Patent-und Markenamt)。商标保护的对象为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音像、立体等。
①需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
1)商标标样实例,包括指定的产品或服务。
2)注册商标图样(26. 2cm x 17cm)。
②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接到申请注册商标后,专利商标局先给申请人发一个文号并确定申请日期(专利商标局收到申请的日期),然后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出受理通知书。这以后,专利商标局将不再就收到书件寄出通知书。在确定文号和付费的类别后,将对是否符合申请注册的正式要求做出审查。如果不符合要求,将通知申请人补正。如果补正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将继续申请程序,否则,将驳回申请。如果申请存在以下缺陷,将以补正后的日期为申请日期:缺少申请人身份的信息,没有商标图样,没有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如果没有驳回的绝对理由,商标就能获得注册。如果有绝对理由,申请人将接到通知书,并有机会在专利局规定的时间内就此陈述意见。考虑申请人意见后,如果专利商标局认为仍有必要维持驳回,将由更高一级的审查员来决定能否注册。如果注册被最终驳回,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商标局提出反对,反对无效,可以向联邦专利法院上诉。提出反对,不用另外收费。如果专利商标局没有在6个月内就反对做出答复,申请人可以提出裁定请求,如果请求在两个月后还没有做出,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上诉。如果申请资料符合规范,不存在绝对理由,商标将被注册和公告。必须注意的是,注册后,商标获得的只是临时性权利,还有可能遭到基于在先权利的异议。
③商标注册异议
商标注册公告后, 在先权利人可以在3个月内提出异议。 如果异议成立,注册将被撤销。如果这3个月内没有异议,商标就被正式注册了,只有通过撤销程序才能撤销商标权。
④商标注册保护
保护期为10年,从申请日算起至10年后申请日所在月的最后一日为止。以后每次续展10年。续展必须在保护期最后一日前做出,如果在这一天还没有缴纳费用, 专利商标局将通知注册人其商标将被撤销。在此通知送达后6个月内,注册人仍然可以提出续展,但必须多交一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