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如何使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按照我国多年使用支票的习惯,并考虑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保留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并新增了普通支票和画线支票。

支票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要求支票的出票人有较高的信誉。票据法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支票可以用以办理转账结算,也可以用以支取现金,但用于支取现金的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支票的部分记载事项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出票人在签发支票时,可能无法确定支付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为了便利,《票据法》明确规定了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也可以由出票人授权本单位的使用人员补记,还可以授权收款单位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是出票人在支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支票不得转让。背书人在背书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也不得再转让。

支票的持票人可以委托其开户银行收款或者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支票见票即付,但支票持票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进账时间在同城为经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将票款划回的时间。2007年6月25日,支票在全国通用。支票全国通用后,异地使用支票时,一般来说,款项到账时间较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支票可能稍长,确切的时间则因持票人采用的提示付款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持票人最早可在2至3小时之内收到款项,一般最长在银行受理支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收到异地支票款项。如果持票人选择向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支票款项最短在1小时之内可以到账,最长的可能为1至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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