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外贸易中,很多大买家常要求与供应商采用 O/A 这种付款方式,在美国市场更为普遍。新建立合作关系的客户,起初可能答应做即期信用证或带定金的 T/T,但之后往往会倾向于放账。
这不一定是资金紧张,更多是为规避风险,同时 O/A 操作方便,可按季度、半年或一年结算一次,比 L/C、D/P、D/A 更简便且省费用。
应对客户账期要求的方法
当客户提出 O/A 账期要求时,供应商该如何应对并控制风险呢?有些供应商直接拒绝,这种做法过于草率,容易错失良机。其实,适当账期并非不可接受,重点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在保障安全和自身利益的同时稳定客户与订单。
利用信保控制风险
若供应商资金充足或订单金额小、损失可承受,只是担心风险,可考虑为订单购买信用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若客户破产或违约,供应商可向中信保索赔约定比例货款,将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通过谈判修改付款方式
若供应商既担心风险又资金短缺,无定金无法周转,则需与客户谈判修改付款方式,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比如可改为远期信用证,这样客户仍可远期付款,而供应商可凭借信用证向银行申请打包贷款,预借部分款项用于生产和周转,通过巧妙谈判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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