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对象包括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行李物品、邮递物品、货物和其他物品。

运输工具是指用于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公路车辆和驮畜。跨境电商零售商品明显不属于运输工具。

行李物品指旅客为其进出境旅行或者居留的需要而携运进出境的物品,其进出境目的不是为了出售,不具有贸易性。跨境电商零售商品是消费者为了个人自用需要,通过跨境交易用价款交换购买的商品,具有贸易性,也不属于行李物品。

行李物品

邮递物品可分为个人邮递物品、邮递货物、邮递货样和广告品、邮递礼品、快件等5类。跨境电商零售商品进出境目的是为了销售给消费者,与跨境传统贸易货物进出境目的相同,属于跨境交易商品,显然不属于邮递货样和广告品、邮递礼品。邮递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物类,跨境电商零售商品明显不属于文件类快件,个人物品类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都不是为了进出境交易,不具有贸易性,与跨境电商零售商品性质不同。

因此,跨境电商零售商品无论属于货物、商业性邮件或货物类快件,都具备海关监管货物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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