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发人(Issuer )名称:签发人为出口公司的,须填写公司的中、英文名称。有的公司在印刷空白装箱单或用计算机制单时,会将公司的中、英文名称预先印上去。

(2)文件名(装箱单的文件名为 PACKING LIST ):用粗体大字号在单据的醒目位置标出。

(3)装箱单收单人(To ):装箱单收单人,即收货人。信用证付款时,填写信用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托收、电汇方式付款时,填写合同买方的名称和地址。

(4)装箱单号码(No .):装箱单号码同发票号。出口公司有权自行编制装箱单号码。

  (5)装箱单日期(Date ):装箱单日期同发票日期。

(6)信用证号码(L / C No .):只有当信用证条款明确要求填写信用证号码时才填写。

(7)开证日期(L / C Date ):只有当信用证条款明确要求填写开证日期时才填写。

(8)唛头及件号(Marks and Numbers ):唛头及件号同发票。

(9)货物内容(Description of Goods ):货物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可以略写)、规格、数量(成交数量等于计价数量)。

(10)商品的包装数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订舱委托书、场站收据、提单等单据需要以商品的包装数量为依据缮制。

(11)单位货物体积(CBM )、单位货物净重(Net Weight )、毛重(Gross Weight )。

有时,需要工厂生产线或成品库人员提供单位货物体积、单位货物净重、毛单信息。

(12)总体积M3、总净重 KGS 、总毛重 KGS :总体积、总净重、总毛重通过单个数值乘以运输包装数量得出。

(13)包装形式描述(Packing ):例如, packing in cartons 、 packing in iron drums 、 packing in wooden cases 等。

(14)签发人签字或盖章(Signature ):签发人签字或盖章即出口人签字或盖章。应根据需要由签发人签字及/或盖章。装箱单的签署,除非信用证有明确规定,否则装箱单无须盖章。

缮制装箱单时需要注意的是,装箱单上的特殊条款要参照信用证46A关于装箱单的要求和47A特殊条款来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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