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经营香港公司时,会把公司的报税和交税业务搞混,这两个可要区分清楚。

一,香港公司报税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在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每年都要纳税,而不论其是否纳税。新近成立的香港公司在18个月后首次纳税,以后每年一次。根据地域来源原则,香港征税,即只有香港产生的利润才需向香港征税,而来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必在香港缴付利得税。

简单地说,任何人在香港做生意,但其利润来自香港以外的地方,则无需就有关利润在港内缴税。

有三种香港公司报税方式

1、业务不活跃申报:这种方式通常出现在香港公司托管品牌,而用这种方式报税时,该公司必须没有任何香港银行帐户,不能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商业活动。

2、在办理离岸业务后申请离岸免税:通常出现在注册香港公司之后,用于离岸业务的公司(大部分内地客商注册的香港公司都会使用离岸免税业务)。一般情况下,这些公司都开了香港银行账户,但是所有的经营活动都不在香港,利润也不来自香港,所以离岸业务的收益可以免税。

3、实际纳税:这种方法通常应用于在香港经营的公司。但是,香港极低的税率和每年的免税制,即使是在实际申报的情况下,小型创业企业所需缴纳的税费也较低。

二,香港企业交税

在香港企业提交了税表、会计报告和核数师报告后,税务局将在三个月内完成纳税申报,如确认公司有亏损或无利润,税务局就会向公司发出不需要缴纳税款的通知函,并记录下一年的亏损额度留作抵扣。若有利润产生,则按有关税率向政府缴税。

零时申报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用纳税,首先要确认没有开过香港公司账户的公司,才能达到零申报条件。不建议开立账户为零申报,会有很大的风险,一旦香港公司非法零申报被香港税务局查到,就会被视作隐瞒或逃税,并将面临1-5万及至少征收三倍税款的罚款,更严重的将被判监禁3年。

因种种原因,香港公司有可能不能收到有关税务局的利得税表,但这并不意味着香港公司不需要做报税,仍需在报税期限内自觉完成报税工作,否则逾期或不报税,将被香港政府罚款。

如果没有及时申报税单,将会收到一份由税务局寄来的罚单,该单会注明由于香港公司申报税款超过规定期限而需要罚款1200至10000元不等的金额,并需要继续做税务申报。假使一直没有申报税单,就会被税务局视为欠税。

而在香港,拖欠税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税局将加征5%的附加税;超过6个月,则所欠款项加上10%的附加费(包括前6个月的5%附加税)。“重则”股东董事被列入黑名单,银行账户被冻结,账户资金被放入港府库房,被香港法院起诉或判刑。

即便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追讨欠税,税务局也可同时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申请离境提示,禁止欠税人离境,最终申请欠税人破产或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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