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也出台相关鼓励政策使跨境电商的发展更规范。在发展跨境电商进程中,许多企业家会选择注册香港公司,那么香港公司究竟能给做跨境电商带来什么帮助呢?

跨境电商发展新活力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跨境电商是当今国际贸易中最具活力的业态和模式。它促使国际贸易链条趋向扁平,带动支付、金融、物流等上下游产业加快创新,有效提升了我国对外贸易上下游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据Facebook(脸书)和ForresterConsulting(斯特咨询公司)于2018年6月制作发布的《全球跨境电商营销白皮书》预测,未来四年跨境电商的增长速度将大大超过境内电子商务,到2022年全球跨境电商的销售额将占电子商务的20%。

在今年1月25日,来自76个世贸组织成员方的代表齐聚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宣布计划就“与贸易有关的电子商务议题”新规则进行协商,目前正在低调进行中。电子商务或许成为全球贸易博弈新的战场,加快发展电商更有着紧迫而现实的意义。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如何?

1、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高速增长

2017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交易额为6.3万亿元,占货物贸易出口总额的41.1%。出口跨境电商占主导地位,进口跨境电商发展迅猛。居民由“出国门,全球买”转变为“居国内,买全球”,更多境外商品合规进入国内,在为消费者提供价低质优商品的同时,也减少了国家关税流失。

2、B2B占跨境电商业务模式主流

跨境电商分为B2B、B2C、C2C三种模式。其中B2B占比较大,但B2C配送更有时效性,第三方支付更及时,服务售后更便捷,且有平台作为担保,发展更迅猛,涌现出了天猫国际、网易考拉等一大批采用B2C模式的跨境电商企业。

3、多种支付方式共同发展

目前,跨境电商B2B主要以信用证、银行转账等线下模式进行。B2C模式主要使用线上支付,第三方支付工具得到了广泛应用。在借助银行跨境收付款方面,多家银行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在第三方支付方面,已有多家境内支付机构获得了跨境支付、跨境人民币支付试点资格。境外第三方支付机构也积极与我国展开合作,如美国第三方支付系统PayPal与银联开展了合作,方便境内商家和个人全球收款的服务。

4、政府各项扶持政策逐步完善



  • 2013年,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为发展跨境电商指明了方向;



  • 2015年,国务院批准杭州设立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 2016年,国务院批准上海、成都、深圳等12个城市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同年3月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实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



  • 2018年7月,国务院批复在北京、呼和浩特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 2018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文明确了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货物名单。

在外汇管理方面,为规范和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外汇局于2013年发布了《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同意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区开展试点,允许试点支付机构为电子商务客户办理跨境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2015年发布了《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提高试点业务单笔限额至等值5万美元以下;并将试点区域扩展至全国;同时将审批权限由总局下放至分局层面。

从跨境电商通关模式看,目前我国共有“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四种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其中,网购保税占据主导。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因“大货入区、清单验放”的操作,极大提升了物流配送时效与商品溯源渠道,得到电商企业与消费者的欢迎。据海关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网购保税进口额256亿美元,同比增加21.3%。

5、电商平台“四+四”创新进出口模式基本确立

四类创新模式指:



  • 以阿里巴巴国际站、环球资源网为代表的“大宗商品批发贸易平台模式”;



  • 以速卖通、敦煌网为代表的“中小规模批发零售平台模式”;



  • 以环球易购、ANKER为代表的“自营零售与开放平台POP共建模式”;



  • 以执御、傲基国际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蓝海战略模式”。

四类创新进口模式主要指:



  • 以天猫国际、苏宁海外购为代表的“海外直供模式”;



  • 以网易考拉、小红书为代表的“海外优选模式”;



  • 以洋码头、淘宝全球购为代表的“全球买手模式”



  • 以京东全球购为代表的“线上线下融合模式”。

发展跨境电商会遇到哪些问题?

跨境电商业务飞速发展进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高度关注,譬如:

其一,B2B出口统计监测未形成统一标准;跨境电商B2B出口结算进程较慢。

其二,跨境电商主要涉及海关、税及外汇政策,三者管理各有重心又相互交错。如海关围绕“电商模式下货物进出国境的管理”,主要关注“货物实体是否跨境”,通过“一线管住实际报关主体”为主线展开。国税管理围绕“电商模式下应纳税主体的征税管理”,主要关注“应纳税主体”,通过“出口管跨境电商企业、进口管个人”的方式实现。外汇管理以“交易真实性为基础,对资金跨境行为及主体进行监管”,跨境电商管理“基点”亟待明确。

其三,跨境电商数据匹配不一致,主要有四类:一类是有报关进出口、无资金收付数据的主体,如仓储、物流企业等。二类是无报关进出口、有资金收付的主体,如跨境电商企业。三类是涉及部分报关进出口、资金收付的主体。四类是报关进出口、资金收付均涉及其他第三方平台的主体,如境内个人,通过结算账户、储蓄账户或支付机构等渠道发生跨境电商外汇收付,报关的数据体现在物流或快递公司。

此外,跨境电商物流基础信息采集存在缺失,国际邮路、快递模式下的跨境物流信息没有纳入统计。外汇局系统无法采集境外销售数据,难以实现与报关数据的匹配。

香港公司对做跨境电商的发展有何好处?

香港作为一个国际贸易港,在仓储方面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而且做跨境电商少不了从国外进出口货物,再加上香港在地缘优势上离我国广东深圳很近,所以可以起到方便境内备货的作用。拥有一个香港公司可以方便境内备货。

很多卖家朋友们跨境电商发展的过程中会经历到退货的情况,如果发生此类情况,将商品退回国外再运过来的话,费时费力,此时,拥有一个香港公司可以让跨境电商卖家选择退在香港,并且国内外的供货商也可以直接将货物运至香港,方便退换货操作。

在涉及到与国外企业进行合作时,许多国外供货商可能不知道国内某个通商口岸,但不会不知道香港。香港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很高,拥有一个香港公司都给人可信赖的形象,能为跨境电商工作带来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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