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中国的跨境电商行业已经开始实行新的税收制度,即对进口的商品采取零售进口综合税制,对出口的商品采取“无票免税”和“核定征收”制度,使得这一行业在税收方面更加规范化,可持续发展。同时,市场采购实行出口简化通关和“免征不退”制度,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灵活、简单的发展环境。我国已经初步树立了跨境电商税收制度系统,重要的是在进口和出口两个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为未来跨境电商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那么下面一起了解下跨境电商税收的不征不退政策。

一、进口方面,跨境电商实行零售进口综合税,由海关进行征管。与货物税不同,综合税的税率较低,核心词汇为“货物、清单、限值、打折、汇总”。具体的税收制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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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货物征税,税种为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完税价格,消费者为纳税人,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为代收代缴人。

(2)实施正面清单管理,适用于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并能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比对的零售进口商品。

(3)实施限值管理,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

(4)实施税率七折,在限值范围内的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为0%,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5)代收代缴人化零为整,担保汇总,在网络平台下单购物时支付的价款已经包括税金,纳税程序由代收代缴人进行,代收代缴人提供税款总担保,联合申报清单向海关申报应税信息,商品即刻放行。代收代缴人随后向海关进行汇总申报纳税手续。

二、出口方面,跨境电商实行“无票免税”的创新制度,由税务部门进行管理。对于位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内的出口电商企业,其未获得有效进货凭证的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在实验区注册并办理出口海关申报手续的电商企业,海关向税务部门传递申报清单信息,已解决电商企业出口难的问题。在所得税方面,跨境电商实行“核对征收”的优惠制度,由税务部门进行管理。对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内“无票免税”的出口电商企业,按实际税率征收企业应税所得。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25%,在此情况下实际税负仅为1%。其他免税收入和特别企业的优惠仍有效,综合税收优惠十分明显。

以上介绍的就是跨境电商税收的不征不退政策相关知识,作为跨境电商企业,退税难是一大问题。由于市场采购,跨境电商企业无法获取增值税发票,因此无法实现出口退税。不过,前海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解决这个问题,可能实现不征不退的退税方式,简化流程,减轻企业税负。对于出口跨境电商人士来说,这个新政策意味着出口税制改革迎来了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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