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的具体做法,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
(1)先签订进口原料的合同,加工出成品后再寻找市场和买主。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进料时可选择适当时机,在价格较低时购进,而且,一旦签订出口合同,就可尽快安排生产,保证及时交货,交货期一般较短。但采取这种做法时,要随时了解国外市场的动向,以保证所生产的产品能适销对路,否则产品无销路,就会造成库存积压,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2)先签订出口合同,再根据国外买方的订货要求从国外购进原料,加工生产,然后按合同的规定交货。这种做法包括来样进料加工,即由买方先提供样品,我方根据其样品的要求再从国外进口原料,加工生产。这种做法的优点是产品的销路有了保障,但要注意加工成品所需的原料来源必须落实,否则会影响到成品的质量或者导致无法按时交货。
(3)对口合同方式。即与国外客户签订进口原料合同的同时签订出口成品的合同,原料的提供者也就是成品的购买者。但这两个合同相互独立,分别以现汇结算。采用这种做法时,原料来源和成品销路均有了保证,但它的适用面较窄,不易成交。实际做法中,有时原料提供者与成品购买者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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