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指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银行。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为进口地银行。从汇出行接受汇款申请书时起,其与汇款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与效力就此成立,汇出行应按汇款申请书的内容及选择的汇款方式办理该笔汇出汇款,并准确无误地将款项交给收款人。由于汇出行未按汇款申请书要求办理汇款产生的差错,由汇出行承担;因头寸未及时到位或错漏,或因转汇行、汇入行的错漏、延误而引起的问题,须根据具体情况,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汇出行在办理汇款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事项。

(1)认真审核汇出汇款申请书,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无法顺利解付风险的,须根据情况请汇款人补充、修改,必要时可退回申请书,不予受理。

(2)根据外汇管理的要求,认真宙核汇款人提供的有关单据(参看本节前述“提交外汇管理要求的单据”),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3)必须在汇款人的现金或支付凭证入账后,即汇款人的账户有足够的汇出金额时才能办理汇出汇款;严禁在透支的情况下汇出汇款。

(4)银行的支付授权书(payment order,P.O.)必须根据汇款申请书的内容制作。汇款线路应选择不迂回的,即选择环节最少的。

(5)支付授权书必须正确表示头寸的偿付方法。若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相互开立了与汇款货币相同的账户,往账用“请借记我账”,来账用“已贷记你账”;若须经另一中转行拨付头寸,在支付授权书上应明确表明“头寸已通知×银行拨交你账”,并另用银行划拨单(bank transfer,B.T.)授权账户行将头寸拨交汇入行;若头寸须由汇入行主动向汇出行的账户行索偿头寸,在支付授权书上应表明“头寸请径向×银行索偿”,并向账户行发出偿付授权书,待汇入行向其索偿时借记开户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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