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退货问题时由买卖双方优先协商解决;若买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提交洋码头,洋码头会依据以下规则进行处理:

1.商品破损、少发

收货人需在签收时当场确认物品状态,并要求运送方在签收单上注明物品状况;收货人签收商品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手转移给买家。

2.商品与描述不符

物品交付时,对于能够即时收的事项,适用表面一致(凭肉眼或者凭简单计量工具即可判断所收到的货物表面状况良好且与页面上的物品图片或者文字描述一致,表面一致的判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形状、大小、重量、颜色、型号、新旧程度)的约定,即在签收前,当着快递人员的面仔细检查到货情况,如有问题,请务必拒签要求退目,或者当场拍照取证并获得快递人员签字认可。收货人需在签收时确认物品状态或由运送方在签收单上注明物品状况。取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贴有物流面单的外包装照片,包裹打开含商品实物照片以及商品细节照片;

(2)打开包裹时刻的状态,包括状态、相应数量;

(3)有损坏物品细节;

(4)取证日期。

对于不能即时验收(肉眼不能识别、不能简单判断)的事项,收货人应当在签收后的三天内完成验收,并将验收证明提供给洋码头(如不能与买手达成一致退货意见)。洋码头将根据买手提供的产品经销凭证、产品合格证、采购凭证、检测凭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对物品进行检验,并将买手对物品的描述与实际收到的物品进行比较,决定是否可以允许退货。

3.商品质量问题

收货方收到物品后认为质量有问题且从外观上无法判断的,洋码头有权要求买手提供该商品的采购凭证、相关的物流信息证明、品牌方授权或是代理证明、商品质量证明等足以证明销售的商品质量没有问题的任何文件;在买手出具以上部分或全部证明文件,并经洋码头检验无误后,买家仍主张质量问题的,应当出具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检测证明或相应品牌维修中心针对物品如实地进行检测或鉴定后出具的带有公章的书面检测凭证。

若买手不能提供证明文件或买家已出具检测证明,则洋码头有权决定取消交易,做退货处理;若买家不愿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则洋码头有权决定交易款项归买手所有,买家退货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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