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围绕着产品进行的,即通过及时、有效地提供消费者所需要的产品而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企业生产什么产品?为谁生产产品?生产多少产品?这些似乎是经济学命题的问题,其实是企业产品策略必须回答的问题。企业如何开发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并将产品迅速、有效地传送到消费者手中,构成了企业营销活动的主体。

产品是什么?这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因为企业时时刻刻都在开发、生产、销售产品,消费者时时刻刻都在使用、消费和享受产品。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消费者需求特征的日趋个性化,市场竞争程度的加深加广,产品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扩大。

菲利普·科特勒以现代观念对产品进行界定,产品是指为留意、获取、使用或消费以满足某种欲望和需要而提供给市场的一切东西。在网络营销中,产品可以分为5个层次:

第1层为核心利益层次,是指产品能够提供给消费者的基本效用或益处,是消费者真正要购买的基本效用或益处;

第2层为有形产品,是指产品在市场上出现时的具体物质形态;

第3层为期望产品层次,这时消费者处于主导地位;

第4层为延伸产品层次,是指产品的增值服务;

第5层为潜在产品层次,指在延伸产品层次之外,由企业提供能够满足消费者潜在需求的产品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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