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次谈判,只要双方甚至多方能谈在一块,那就意味着有共同的利益。很多时候,谈判并不是你死我活的较量,或者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相反的,很多谈判的双方,争论的议题并不是直接矛盾的。各方的需求、愿望、目的或忧虑并不是针锋相对的。

比如,甲方要求价格降低10%,乙方认为交货期太赶无法保证,因此不同意降价。可以看出,很多情况下甲方提出条件A,乙方其实有可能接受,但是乙方也有别的条件B 希望甲方也接受,因此乙方不同意甲方的条件 A,而是要求甲方接受条件 B,这样才考虑接受条件A。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应该将条件 A 和条件 B 牵扯在一起,互为制约,而是应该将精力集中在条件A和B所表明的真正利益上,寻找既可以满足对方利益又可以满足自身需求的解决办法。比如,甲方虽然要求价格降低 10%,但是同意即期付款,能极快地让乙方体现利润并周转资金。而乙方虽然要求交货期延长一个月,但是可以提供技术培训和三年的售后服务,也在实际上减少了甲方的很多额外开支。如果双方在贸易谈判中,总是想着使对方屈服,这只是单方面的利益实现,即使这次谈判成功,以后也不可能长久。反过来,如果双方能在诚意合作的基础上,努力找到或者创造有建设性的双赢办法,不但将使谈判顺利完成,更有可能在更广阔更深远的领域开展深层次的合作,这无疑是比仅仅谈判成功一次更富有成效。

因此,谈判的宗旨是求同存异。要将谈判作为一种寻求一致的协商活动,而不是故意制造矛盾的“战场”,我们需要学会换位思考。当对方提出他们的诉求时,我们要从对方的利益出发,正视现实,客观地寻找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只要双方能抱有这种合作精神,那很快就会赢得互相的信任和尊重,容易达成共识。当然,求同是达到各自的主要目的,存异是保留不同的观点和分歧。

1.正确对待谈判各方的利益诉求。谈判的目的是缩小分歧、达成一致,而不是扩大矛盾、制造新的分歧。

2.谈判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各自的主要诉求,找到满足各自诉求的办法,同时尽可能小地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而不是站在对方的主要诉求的对立面上想问题,那只会越吵越凶,甚至钻进死胡同。

当然,很多时候两全其美的办法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那也要衡量自己的小让步能否使自己的主要目标得以实现。如果小小的代价就能使大问题得以解决,那也是划算的。

3.要在谈判中随时寻找可以合作的共同领域,扩大合作范围或项目。既然双方已经坐下来商谈,那说明还是有合作的可能性的。比如,顾客要购买浴帘,那店家可以顺便问问您还需要防滑垫和金属拉手吗?

案例

马路旁有两个卖早点的小摊,都卖煎饼,口味也都不错,但是右边那家每个月的营业额是左边那家的两倍多。两家的出摊时间差不多,成本也差不多,为什么相差这么大呢?原来左边那家每次都问顾客:“您要不要鸡蛋?或者豆浆?”而右边那家每次这样问:“您要一个鸡蛋还是两个鸡蛋?豆浆来一杯还是两杯?”从概率上讲,顾客基本都是一半选 A 一半选 B,所以卖出去的东西也相差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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