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兑为标准
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
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2)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
不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未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以付款时间为标准
1)即期信用证(sight L/C)
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2)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假远期信用证是指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条款。
以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为标准
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
2)不可转让信用证
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