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要求低报报关发票金额的原因与风险分析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部分进口商会要求出口商提供金额低于实际合同的报关发票,甚至要求提供多套不同用途的发票。这种现象在某些地区的客户中较为常见。本文从客观角度分析进口商这样做的目的、背后的原因,以及出口方面临的实际情况。

这种做法并非仅限于巴基斯坦客户。部分南美客户、印度客户、非洲客户也存在类似操作,业内通常称之为 "阴阳发票"。
这些国家和地区存在一些共性特点。它们大多对外汇实行管制,进口关税水平较高,海关效率不高,且存在一定的腐败现象。在这些国家,进口时需要通过信用证或者付款交单的方式才能对外支付外汇。
从直接目的来看,通过 "阴阳发票" 的操作,进口商可以少报进口金额,从而少交关税和增值税,达到提高产品竞争力或者直接获取超额利润的目的。
举例来说,假设一批货物价值一万美元,正常进口时报关金额为一万美元,假定关税税率为百分之十二,进口商至少需要交纳一千二百美元的关税。如果进口商先通过离岸金融市场汇款五千美元,另外五千美元通过信用证支付给卖家,那么进口商向银行和本国海关提交的所有文件、单据都只显示五千美元的合同金额,只需要支付五千美元乘以百分之十二,即六百美元的关税,关税成本减少了很多。如果加上增值税,节省的金额会更加可观。
从性质上看,这种做法确切地说属于走私行为。但在一些国家,这种现象比较常见,如果出口商不配合,可能会失去很多订单。当然,也有一些公司操作很规范,比如印度的一些大公司,或者巴基斯坦的一些国有工厂、政府项目。
在实际业务中,有时不得不对客户进行暗示或者警告,但需要注意分寸,点到为止,不要过头,否则关系僵化,局面会很尴尬。
从行业观察来看,在一些国家,这种做法已经成了潜规则,海关也只是不愿意捅破这层纸。有这样一个实际案例:一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彩涂钢板信用证,价格是每吨三百美元,估计只有实际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甚至只有百分之四十。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里面有问题,但这个客户能够顺利进口,说明海关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单据表面没有问题,就会放行。
在制作 "阴阳单据" 的时候,出口商往往很无奈,明明知道进口方在做什么,却只能配合。不过,目前似乎没有听说哪个出口商因为这种做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似乎也没有必要过分紧张。
这就好比在中国的情况,如果海关发现有进口商用少报关的方法少交关税,涉嫌走私,也只是追查进口商的责任,不会追究出口国卖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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