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环境标志计划,使用符合环境保护的包装材料是出口包装的发展方向。外贸跟单员在进行出口包装时,需要掌握进口国的有关包装的环保要求。例如:欧洲在1992年就完全禁止使用聚氯乙烯(PVC)包装材料;欧盟1994年正式颁布《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的指令》,严格限制包装产品中铅、镉、汞、六价铬等重金属含量;德国规定包装材料要符合“3R”原则,即可再生利用(Reuse)、可自然降解还原(Reduce)、可进行循环再生处理(Recycle);

德国正在实施的《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中规定商品生产者和经销者回收包装垃圾要求容器及包装物贴绿色标志,绿色标志使用费根据包装垃圾再生利用的难易程度而定。

(一)纸箱出口包装环保要求 

要求纸箱表面不能上蜡、上油,也不能涂塑料、沥青等防潮材料;外箱不能有蜡纸或

油质隔纸;箱体瓦楞纸板间的连接需采取黏合方式,不能用任何金属或塑料钉或夹,尽可能用胶水封箱,不能用PVC或其他塑料胶带;纸箱上所做的标记必须用水溶性颜料等。如产品须做熏蒸,外箱的四面左下角要有2mm开孔;出口至欧洲的外箱一般要印刷可循环回收标志,箱体上不能使用铁钉(扣)。

(二)塑料袋出口包装环保要求

PVC胶袋一般是禁用的;胶袋上要有表明所用塑料种类的三角形环保标志;胶袋上印刷“PLASTIC BAGS CAN BE DANGEROUS. TO AVOID DANGER OF SUFFOCA TION, KEEP THIS BAG AWAY FROM BABIES AND CHILDREN”;胶袋上要打孔,每侧打一个,直径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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