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CB2B 在表现上最大的区别是,B2C通常是少量货物、以小包(邮政小包为主)的形式发货,为了保证时效一般会空运,除非体积较大、重量较重,很少会海运;B2B则是大批量货物、通过集装箱发货,为了降低成本都是海运。在跨境电商 B2C 兴起之前,各国的进出口税收政策都是针对B2B大宗贸易制定的,B2B贸易货值大,贸易流程各方面工作都在较低频次上开展。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跨境电商B2C包裹以个人用品为目的进入目的国,即使涉及贸易也是以寄送样品为主,不是商品贸易的常规形态,因而个人物品的跨境寄送,适用于行邮税,而且个人自用物品采购在各国指定金额或税额以下的享有减免税政策。因此,跨境电商B2C发展的前几年几乎较少涉及税收问题。随着跨境小包越来越多,跨境电商对各国海关与关税体系、目的国实体零售商业的冲击越来越明显,跨境电商发展较快的主要国家在针对跨境B2C作为贸易形式的认定、海关申报与通关、商检、制定税收政策等方面都已经较为重视。虽然眼前各国的税收政策尚未完全确定,但我们有必要提前了解通关与税收的原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跨境电商B2C全面监管与征税就会在主要国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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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税收政策针对消费行为征税分为两种:VAT(Value Added Tax增值税)和GST(Goods and Services Tax商品和服务税)VAT和GST背后的原理不同,简单理解就是针对终端消费行为及其上游供应链各环节征收的税。举一个例子,假设某国家征收的 GST 是10%,一件售价100美元的商品,就要征收10美元的GST,消费者为这件商品一共需要支付110美元。那么问题来了,支付GST的10美元由谁付?如何付?对于卖家来说,商品成本、物流成本等都是相对固定且很难降低的成本,而支付GST的10美元很可能会进一步挤掉利润,因此不愿承担或不愿完全承担,最终通过定价转嫁给买家。

那么买家如何支付消费税呢?目前看可采用的方法有三种:第一种,包裹在海关清关时通知买家支付,然后才能清关,这种方法工作量大,执行起来很困难;第二种,买家在下单时直接支付110美元,由卖家向目的国支付10美元税,但是卖家遍布世界各地,征税国家管理起来也比较困难;第三种,平台收取10美元税额,由平台代为统一缴纳,即由平台代为征税,这种方法对于征税国来说管理简便,但也需要与平台达成共识并完成税务对接。

从2017年开始,亚马逊欧洲的站点都要求卖家注册当地国的VAT 账号,并提交到亚马逊后台,没有及时、正确提交VAT的卖家将无法继续销售商品,并且会有其他如资金冻结等损失继亚马逊欧洲站点之后,预期其他国家和其他平台也会逐渐开始征税,跨境电商B2C 贸易在税收方面也会逐渐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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