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规、税务咨询与清关代理等业务并非物流货代的主营,在传统外贸中,在通关时货主发生转移,则无税务问题,海关内外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外国的采购商是清关时的税务主体。

跨境电商的全新贸易模式,与现有的国外传统线下零售业态存在税制不公之争,且在清关前后物权不发生转移,货物依然属于卖方,这就需要卖家在当地注册进口人的身份,在通关过程中根据申报货物的价值缴纳税金,否则无法完成进口闭环。以进口货物到欧洲为例,卖家以进口方的名义发货至海外仓,入境报关单必须要有EORI,并提供有效的 VAT,即货物的利润税。EORI相当于企业的经营执照号,与VAT注册绑定,海关通过EORI确定申报主体,就可以追溯到进口方缴纳的进口税及对应的产品信息。当货物进入欧洲,商家通过申报产品HSC及价值来确定进口税(Import VAT ),当货物销售后,可以申请进口税的退税,再按销售额交相应的销售税。若没有VAT 则属于非法运营,这就近乎将跨境电商与本地零售商等同看待了,即要进行真实、及时、准确的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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