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参照国际保险市场的通行做法,并结合我国邮政包裹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邮包运输保险条款,其中包括邮包险条款和邮包战争险条款。

1.邮包险条款

本条款对邮包险( Parcel Post Risks)和邮包一切险( Parcel Post All Risks)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责任起讫和索赔时效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这两种险别,都可以单独投保。

(1)邮包险

邮包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负责赔偿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出轨、倾覆、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和爆炸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另外,还负责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风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邮包险的除外责任包括下列几方面,即保险公司对因战争、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武装冲突、海盗行为、工人罢工所造成的损失;直接由于运输延迟或被保险物品本质上的缺陷或自然损耗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属于寄件人责任和被保险邮包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上述各种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邮包险保险责任的起讫是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被保险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发出通知书给收件人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邮包一切险

邮包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大于邮包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邮包一切险除包括邮包险的全部承保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邮包一切险的除外责任、保险责任起讫和索赔时效,均与邮包险的规定相同。

2.邮包战争险

邮包战争险(Parcel Post War Risks)是一种特殊附加险,它只能在投保了邮包险或邮包一切险的基础上方可加保。

加保邮包战争险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邮包运输过程中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海盗行为以及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造成的损失。此外,保险公司还负责被保险人对遭受以上承保责任内危险的物品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损失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保险公司不承担因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邮包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是,自被保险邮包经邮政机构收讫后自储存处所开始运送时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政机构送交收货人为止。

邮包运输保险的特殊附加险,除战争险外,还有罢工险。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若只加保罢工险,按战争险费率收费。邮包罢工险的责任范围与海洋运输罢工险的责任范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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