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出口退税=成本+费用+利润
FOB=(产品含税成本+国内费用-出口退税额+利润额)/汇率
CFR=(产品含税成本+国内费用-出口退税额+利润额)/汇率+运费
CIF=(产品含税成本+国内费用-出口退税额+利润额)/汇率+运费+保险费
出口退税额=发票上可以退税的金额 x 出口退税率
发票上可以退税的金额=发票总金额/ (1+增值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11%增值税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原适用17%税率目出口退税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目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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