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国家标准,MSDS化学品“成分/组成信息”应注明化学品是物质还是混合物。物质应给出其化学名称或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混合物应给出有害成分及其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物质还是混合物,如果含有有害成分,都应给出其化学文摘登记号(CAS数字)。对必须注明的有害成分含量没有明确规定。
1、危险化学品需要出口到其他国家时,必须遵守有关国家的规定。
根据美国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颁布的危险信息传递标准,如果混合物产品中的某一成分被确认为健康危害,且其产品浓度在1%以上(致癌物在0.1%以上),必须注明OSHA允许的接触限值或ACGIH阈值等有害信息。
2、混合物的情况一般可分为两种。
1)化学物质A与化学物质B反应生成新化学物质C,但反应后仍有少量未反应的化学物质A残留在反应产物C中,因此新物质D是物质C和物质A的混合物。在这种情况下,编制MSDS是的,应以新物质C为基础编写MSDS。根据国外惯例(如美国),如果残留物A是健康危害的一部分,产品浓度在1%以上(致癌物在0.1%以上),则必须注明其相关健康危害、毒理数据和OSHA允许的接触限值或ACGIH阈值等信息。
2)如果A物质,B物质,C物质混合时无化学反应,形成混合物D,因此,可以假设混合物D具有相同的性质和每个单独组分的风险。在混合物编制中。MSDS在此过程中,如果不能测试混合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健康和毒理数据,应分别提供混合物中个体成分的健康危害、毒性和物理化学性质。
3、MSDS/SDS编制。
编制各种版本MSDS/SDS,包括GB/T16483-2008版本MSDS(中国),REACH/CLP版本SDS(欧盟),OSHAHazCom2012版本SDS(美国),ANSI版MSDS(美国),WHMIS版MSDS(加拿大)NBR14725-4:2012版本MSDS(巴西),CLANo.096014570版本MSDS(台湾省),MOELNo.2012-14(韩国)GHS版本MSDS等。
编制不同的语言MSDS:汉语、英语、日语、韩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荷兰语、泰语、马来语等。
所以跨境电商在化学品进出口的时候一定要标明MSDS化学品是物质还是混合物,如果有有害成分应该给出CAS数字及成分含量。不知道怎么区分的可以参考上面的内容,进出口产品做好标注才能在进出口清关时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