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名称或形式上没有特别的限制。从事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除可采用正式的合同(Contract)、确定书(Confirmation)、协议书(Agreement)之外,还可采用备忘录(Memorandum)、订货单(0rder) 和报价单(Quotation Sheet)等。
在我国外贺实践中,采用“合同”和“确认书”两种形式的居多。从法律效力来看,这两种形式的书面合同没有区别,所不同的只是格式内容的繁简有所差异。合同又可分为销售合同和购货合同,前者是卖方草拟提出的合同;后者是买方草拟提出的合同。确认书是合同的形式,分为销售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前者是卖方草拟提出的合同,后者是买方草拟提出的合同。
在我国对外贸易的业务中,合同或确认书,通常都制作一式两份,由双方合法代表分别签字后各执一份,作为合同订立的证据和履行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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