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票的定义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本票的种类
本票又可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1.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73条中本票的定义“本法所称本票,指的是银行本票”。
(1)银行本票的特点
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可以用来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但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同城范围内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结算。根据我国《票据法》第79条规定,我国只允许开立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不超过2个月的银行本票。
(2)定额银行本票
定额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定额银行本票目前只在部分地区(如上海、广州等)使用,这些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使用定额银行本票。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有1000 元、5000元、5万元和10万元四种。
2.商业本票
商业本票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也称为一般本票(general promissory note)。 商业本票可按付款时间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商业本票一般不具备再贴现条件,特别是中小企业或个人开出的远期本票,因信用保证不高,因此很难流通。我国的《票据法》所定义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三)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1)表明“本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 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