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商法下跨境物流的风险与应对
跨境物流行业风险暗藏,新《海商法》第93条即将实施,将颠覆行业三十年惯例,把目的港无人提货、买家弃货的风险转移至国内托运人,届时将给跨境贸易带来重大影响。卖家需提前清晰认知规则变化,做好全链路风控,规避“钱货两空”风险。

一、规则剧变:从“收货人担责”到“托运人兜底”
1993年《海商法》施行以来,目的港无人提货一直遵循“收货人优先担责”惯例,卖家发货后无需承担买家弃货产生的滞港费、堆存费等相关费用。
根据新《海商法》第93条规定,该条款实施后,卸货港无人提货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原则上由托运人承担,承运人需及时通知托运人。责任主体将彻底反转,无论契约托运人还是实际托运人,只要将货物交予承运人,即需对货物全链路负责,承担货值损失及各类相关费用,仅当收货人实际行使运输合同权利后拒提,责任才由收货人承担,而买家失联、主动弃货等常见场景,均由卖家兜底,极易导致卖家资金链断裂。
二、高风险场景:这些情况易触发卖家全责
多数弃货场景会触发卖家全责,包括买家失联跑路、市场突变导致买家弃货、FOB条款下卖家被认定为契约托运人、跨境电商直邮或海外仓货物滞销拒收,以及单证瑕疵导致无法提货等,卖家需重点警惕。
三、自保指南:全链路规避风险
卖家需从多环节做好风控,降低风险损失。贸易条款中明确弃货责任与费用承担,FOB条款下注明托运人身份,要求买家提供履约担保;付款方式优先选择前T/T定金+尾款见提单副本付清等安全方式,高风险订单需全款发货;优先使用指示提单和船东单,严格管控提单流转;全面审核客户资信,分级管理客户,警惕异常订单;建立货物跟踪机制,设置异常预警,留存沟通证据;遭遇弃货时,及时确认情况,选择转卖、退运或就地处置,依法追偿损失。
四、行业警醒:重塑风控思维是关键
新《海商法》实施后,将标志着跨境贸易粗放式运营时代终结,精细化风控、合规化运营将成为卖家生存底线。货代与卖家需提前协同发力,共筑风险防线,卖家可通过投保相关保险转移部分风险。规则巨变既是挑战也是契机,卖家提前做好全流程风控,才能在条款实施后规避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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