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从事跨境出口电子商务的企业来说,一些卖家仍然面临着货物出口后不知道如何退税或无法退税而造成的高成本问题。今天,小编将通过两家上市公司的案例,为大家介绍如何玩跨境电商出口退税。
案例1:
XX公司是上市公司拟收购的项目。主要从事3C电子产品等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在国内和国外都有一些注册的子公司,各有不同的职能。
从XX子公司的职能可以看出,XX的跨境出口电商业务主要通过海外子公司进行经营。国内子公司购买相关商品,出口到海外子公司,再由海外子公司销售给海外电子商务客户。这种操作方式可以解决像Amasun这样的海外仓库在没有特定出口对象的情况下无法申请出口退税的问题。
案例2:
上海XX是一个即将被上市公司收购的项目,主要从事母婴产品和保健品的跨境电商业务。上海XX采用的方式比较普遍,就是在香港成立公司,经营海外电子商务业务,以海外公司为跳板,解决了直接跨境电商没有特定出口实体就无法退税的问题。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小编将总结出跨境出口电商退税的基本业务模式:
如果跨境出口电子商务企业想申请出口退税,优化商业模式,最好是在香港或其他海外地区设立一家海外公司,以海外公司为主体经营电子商务商店。国内公司负责采购或生产,然后出口到海外公司,海外公司销售给海外客户。
这种商业模式的优点不仅是出口退税可以顺便办理,而且海外电商运营的部分费用可以直接由海外公司支付和办理,避免了国内涉税处理的麻烦和限制。
当然,除了平台有在海外仓库准备货物进行实际出口的要求外,有些公司说我们的货物实际上并没有运到国外,直接在境内发货,如何做货物的流通呢?这个问题也可以通过保税区来考虑。
希望今天的小编案例和方法能给大家一点启示,回去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来设计合适的经营模式来调整来解决退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