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家代理的特点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独家代理是享有独家专营权的代理,代理商和进出口企业之间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在代理商和进出口企业之间,没有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代理商不承担经营风险,也不负担盈亏。

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商只是代表委托人招揽客户、接受订单、签订合同、代为处理委托人的货物、收受货款等,并从中收取协议规定的佣金,即代理商承担积极推销货物的义务和享有收取佣金的权利。

二、独家代理的优点

在出口业务中,使用独家代理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代理商不负担经营亏损的风险,但享有专营权利,多推销货物即可多得佣金,因此,有利于调动代理商经营委托方货物的积极性。

(2)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商一般只负责介绍业务关系,收取订单,由委托方与买方直接谈判和签订合同。因此,委托方掌握货物成交价格、数量和其他交易条件,因而委托方比较主动,代理商一般不至于控制市场。

(3)独家代理经营比较集中,容易发挥委托方货物集中推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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