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归类是指在《协调制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规定,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号的行为。
商品归类的必要性
商品归类是全球通行做法。世界海关组织制定了《协调制度》,分为类、章、品目和子目,加以详细准确注释,描述应归入相应条目或不应归入的理由,为全球进出口商品归类提供统一归类标准;将商品细化到6位编码,简要标识商品名称,详细描述商品成分含量、功能原理、属性状态、效果作用等归类要素,形成商品名称编码表,为全球商品归类提供统一归类依据;提炼明确6条商品归类总规则,要求按顺序逐条运用总规则,为商品归类提供统一归类方法;成立专门委员会,提出《协调制度》调整修正意见,审议成员方归类争议并提出建议,为全球商品归类提供统一更新机制;将《协调制度》推广应用到全球200多个成员,实现全球商品归类规范统一。
在商品通关环节,例如进口原产地证书进口舱单上,经常能看到出口国核定的6位商品编码,即出口国按照《协调制度》核定商品编码,为商品提供全球通用的编码标识。
商品归类统一通关标识。商品销售时属性状态已经确定,基本不会发生大改变,由于每个人认知能力或方式等个性差异,对同一商品了解程度不同,可能导致不同认知结果;商品因不同领域侧重商品不同属性或者长期约定俗成,可能导致商品名称在行业内、市场上、监管部门等不同场合各不相同;跨境电商平台连通全球零售企业和消费者,大幅增加全球范围内流通商品种类和数量,导致商品本地差异扩展到全球范围,商品进出口通关没有统一名称, 将无法准确唯一标识商品。
商品归类为商品确定唯一数字编码, 确定商品唯一通关标识,能准确定位通关监管对象,准确执行监管措施,避免标识不清监管不到位;为商品进入其他关境提供唯参考标识, 发挥《协调制度》 全球统一作用,助力商品全球通关。
商品编号是信息化通关基础。海关根据进出口监管规定,细化监管具体要求,与商品编号关联对应进出口监管要求,例如监管条件、进出口税率、检疫检验类别等,构建了以商品编号为基础的参数化通关体系。海关信息化系统以商品编号为关联标识,结合企业信用等级、进出口类型、监管方式、征免性质、运输式、原产地等实际进出口参数,自动确定商品进出口监管要求,构建了以商品编号为主键的信息化通关模式。商品编号依据世界海关组织的《协调制度》确定、是该类商品全球通用标识,随着海关国际合作开展通关数据互传互认,被作为重要商品数据在海关之间分享,成为国际海关信息化合作的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