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
纳税期限
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物品放行前缴纳税款。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责任
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物品进出境的;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海关监管物品在境内销售的,是走私行为。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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