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报关方式指“9610”(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模式和“1210”(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模式。

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12号和第57号公告,“9610”(跨境电商)和“1210”(保税电商)模式分别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交易以及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商零售进出境商品,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电商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

(2)发生交易时,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通过接口传送到海关设立的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海关据以核放出口,即“清单核放”。

(3)出口卖家每21天汇总所有交易进行集中报关取得报关单,即“汇总申报”。

(4)出口卖家到银行办理结汇以及出口退税手续。

(5)采用全程信息化对接的无纸化系统,所有资料通过电子化交互完成。

它与几种报关模式的本质区别在于,出口信息通过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自动在海关进行备案,海关可以对该笔出口贸易的交易、支付和物流信息实现实时监管,并通过三单信息核对确定出口卖家、收发货人和收款人的三者统一。这种模式解决了先通关后出境、每单必报、报关人与收汇人不一致以致无法结汇、出口无法退税、海关及外汇统计数据有误差、出口电商本身的贸易财务数据失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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