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就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帮助您了解到跨境电商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进而能够让您在不同情形时对相关税务处理中各种风险进行防范。 

新闻图

最近几年我们国家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取得了飞速发展,但是长久以来跨进电商公司也面临着退税等难题,并且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所以由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关于税收方面国家也做出了很多重大调整,大部分的解决了跨境电商行业混乱,内容参差不齐的问题。所以企业为了防范各种风险,应该对跨境电商出口退税各种税务处理有一定的认识。 


比如,第一件案例:某某公司在“单一窗口”登记备案且注册在中国某市的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属于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2017年8月,这家公司通过网络与外国的一家客户w签署了一批出口玩具合同。这一份合同规定的销售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某某公司在其所在市小商品市场购买此次将要出口的玩具,并且支付了两千元人民币,没有相关票据。本周,某某公司就将该批玩具报海关出口,并按时收到了汇款。


根据国家143号文的规定,对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企业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这2016年12月31日前进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第一条是出口货物纳入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平台监管的,第二条是出口企业在“单一窗口”平台如实登记其购进货物的销售公司名称和纳税人的识别号销售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额及其全部的进货信息。第三条是属于在“单一窗口”平台备案登记且注册的企业。某某公司虽然在购买出口货物中,未能取得具有法律效益的进货凭证,但是由于是符合上述规定得企业,所以适用免税政策。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