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律条文中的"进口"包括任何形式的进口,因此跨境电商进口与一般贸易进口受到相同的法律法规约束;从跨境电商政策文件来看,跨境电商是不同于一般贸易的新型贸易方式,在监管方面的要求与一般贸易截然不同。即,一罐没有中文标签的爱他美奶粉,通过跨境电商方式进口(保税进口或者海外直邮),在海关、商检等监管部门看来是合规的,但在法官眼里,这是违法的。

从效力上看,法律是高于行政法规的。况且,当前各部门关于跨境电商的政策文件仅是"行政规章",其效力要低于行政法规。因此,近年来制定的各项鼓励跨境电商的政策及试点城市的规章制度(尤其是检验检疫相关政策及制度),大都是违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对于跨境电商行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坏消息。

那么,怎么样解决这个矛盾呢?如果要确保跨境电商能持续发展下去,或许有两个办法:一是司法解释;二是修改法律。修改法律需要经过全国人大通过,特别耗时,因此"司法解释"是解决该矛盾的更好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法律中的"进口"作出解释,将一般贸易进口和跨境电商进口区分开来。毕竟,按照当时立法的本意,"进口"其实指的就是一般贸易进口。

令人欣喜的是,司法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新旧更迭,法律往往比商业活动来得"迟钝"。经济的发展,很多情况来源于商业的创新。而法律的持续缺失,将不仅阻碍经济发展,更可能扼杀商业创新。期待相关法律的及时跟进,以避免跨境电商合规却不合法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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