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外贸企业出口合同执行过程中,一些细微的漏洞与差错可能会对合同履行造成严重阻碍。
一、常见漏洞与差错类型
合同主体信息问题
合同中客户名称可能写得不全或字母不准确,客户的电传、传真等关键联系方式容易被忽略或忘记填写。这些失误会导致沟通不畅,影响合同执行中的信息传递。
价格与包装条款失误
价格计算错误或阿拉伯数字与大写不一致,可能引发财务纠纷。包装条款含混不清,无法明确责任,给货物包装和运输带来不确定性。
合同条款自身矛盾
合同内条款不明确或前后矛盾,例如目的港选择不当、装运港规定不合理、装运日期安排缺乏合理性等,都会干扰合同的正常履行。
唛头标记不明
唛头标记若不明确,在货物运输和交付过程中容易出现混淆、错发等问题,影响货物准确交付。
二、审核需遵循对外政策
遵循政策选择成交对象与目的港
合同的成交对象和交货目的港必须符合我国对外政策。禁止与政策不允许的对象成交或向受限地区发货,以维护国家利益和贸易秩序。
注意港澳地区合同规范
对我国香港及澳门地区出口时,装运口岸需明确具体港口名称,不能写 “中国口岸” 等模糊表述,更不能将港澳与中国并列,避免出现政治错误。
尊重投保规定国家的需求
对于明确需在国内办理投保的国家,不能强制对方接受 CIF 条件,应充分尊重对方意愿和相关规定。
三、确保合同条款内容一致
成交与保险条款一致
CIF 条件成交由我方保险,FOB 或 C&F 条件成交则由对方保险,必须严格匹配,防止保险责任混乱。
成交条件与港口一致
CIF 或 C&F 条件需明确目的港,FOB 条件要有装运港,且港口信息准确无误,保障货物运输方向明确。
价格相关内容一致
单价和总值在数值与币别使用上保持一致,避免因货币或计算问题产生分歧。
包装与唛头一致
包装条件要与刷唛标记相符,散装货则不应有刷唛要求,确保货物包装规范统一。
付款与装运期限一致
合理安排付款与装运时间,使两者相互协调,促进交易顺利进行。
数量与分批装运一致
合同总数量与分批装运数量一致,保障货物交付数量准确,满足合同要求。
交货期与信用证日期一致
交货期要与信用证开到日期契合,方便卖方安排生产与发货,买方按时付款。
规范格式合同填写
对于格式合同中的可填写或选择条款,要正确操作,避免因填写或删除不当导致条款不一致。通过严谨审核合同,规避漏洞与差错,保障出口合同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