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通过康帕斯信息系统了解目标市场和特定行业的概况,做到心中有数,利用其他信息资源,如科法斯等,印证、深化、扩大对目标市场与全局的认识。切忌在对上述问题心中无数的情况下,一上来就利用查到的线索直接、大规模发盘或发出推广函电。因为据调查,70%以上的国外采购商,特别是欧洲采购商,每年最多只选择3~4家潜在供应商。因而,在对目标市场仅是模糊认识的情况下,大规模发出推广函电对潜在买方来说无异于发出骚扰性垃圾邮件,推广效果不会好。其道理很简单:即使遍地都是金,盲人骑瞎马也是捡不到,何况国际市场并非遍地是金,而是金机遇与风险陷阱并存。
2.重新认识上下游产品的客户,扩大潜在客户搜索面。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买方汇聚的数据库/网站,只有供应商/制造商汇聚的数据库/网站。因为人类采购活动的本质便是四处寻找,不可守株待免,而销售活动则可以相对集中于某处以方便购买。为此,必须注意:
(1)搜索范围锁定在自己产品的用户。使用康帕斯数据寻找潜在客户要注意搜索自己产品的下游用户或最终用户,而不是去搜索自己产品分类项下的企业。因为康帕斯产品分类所涵盖的企业基本是该产品/服务的提供商/制造商,并非该产品的买家。如果这点处理好了,一可以扩大自己的潜在客户搜索面与客户群,二可以筛分出自己产品的最终用户并可能进而推动产品直接售予最终用户而避免过多的中间环节。
(2)同类产品的销售商不一定是自己产品的销售商。在康帕斯的企业资料标注中有:D=Distributor(分销商),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分销商就一定会接受其专销产品的其他发盘。相反,这些在某产品分类项下的分销商,绝大部分是专销其已接受的某企业的产品或其自产商品,包括贴牌产品。因此,如果认为这些分销商是经销/专销自己同类产品,就可能成为自己公司产品的买方,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这些分销商中的绝大多数是卖方,正是竞争对手。
(3)明确国外产品销售链条,找准买主。国外消费品进口各国不尽相同,但多数是下面这样的销售链条:
①各种各类进口商/专营商专门/综合进口各种商品(这是我国出口企业应主要开发的客户群);
②各种国内分销/中央,集中采购机构从进口商处买进进口商品(这不是我国出口企业应主要开发的客户群,但在某些情况下可成为向国外进口商推荐、转告、介绍我方产品的渠道,而且此群体有助于我们了解某些产品的潜在销售量);
③各种独立或从属于国外大分销/批发商的零售网点(这些基本不是我国出口企业应开发的客户)。
3.营销函电要有针对性地度身定制,尽量少用通函。此外,要提及潜在客户在康帕斯系统上的广告,以拉近关系,并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因此事先必须多方摸清客户需求点。
对情况把握不准的客户,可先发出试探性函电并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印证其情况。然后再发正式产品推广函电。事实证明,开拓国际市场的推广函电重在目标准确与函电质量,并非数量。尤其对发达国家的客户来说更是如此。
康帕斯详细、先进的信息分类系统,多种媒体的广告展示方式,网站互动式智能广告可将您的企业/产品信息有针对性地展示给您的目标客户。既开拓了市场,又避免了信息传播的盲目性,使在广告上的无效投入减低到最小程度。因此,康帕斯确实是一个能够快速便捷查询客户信息的优秀网站,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