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源头管控”“联合管理”“消费端监控”“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等监管思路,海关跨境电商监管部门开展了积极有效的防控实践,以广州海关为例,具体如下。
1.建立电商平台核查机制,加强源头管控
伪造的电商平台普遍存在电商平台无法登录、无法注册、无法购买商品、购买商品不发货、通关商品不在电商平台销售、电商平台流量与通关商品数量不符、国内电商平台不符合国家运营资质要求等一个或多个问题。
2.建立支付企业主管部门联系配合办法,实施联合管理
伪造电商平台往往伴随着伪造交易电子单证行为。广州海关对核查存在异常情况的电商平台进行分析,发现与此类电商企业合作的支付企业集中于少数几家小型支付企业。其中有43家均与某支付企业合作,存在涉嫌虚假交易、伪造电子支付单的行为。海关具备挖掘跨境电商领域支付异常线索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支付企业主管部门,具备支付企业支付结算核查手段及管理权限,建立海关与中国人民银行联系配合办法,有利于共享双方资源、强化对支付企业管理。
3.依托科技创新,加强消费终端监控
伪造电商平台、伪造电商交易,通常伴随着冒用个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何避免个人身份信息在通关环节被冒用、个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度被资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跨境电商的难点,也是强化监管的突破点。
4.建立企业精准画像模型,实施企业分类监管
广州海关探索改变跨境电子商务人工审单及查验随机中的粗放做法,对企业分类设置人工审单率和查验率,对业务现场分类设置查验上限。
一是建立企业精准画像模型,结合电商平台核查结果,以及企业历年来的业务规模、发展水平、通关情况以及消费者的认可度等要素,开展企业的精准分析及定量评估。
二是建立企业定期评级机制及突发调整机制,根据企业画像成果,定期对企业进行分类,允许发生突发事件可根据需要即时调整。
三是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按企业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根据实施效果进行调整,通过不同的审单、过机、查验比率,以及交易真实性验核要求,实现对跨境电商企业的精准管控。
5.建立跨境电商风险防控模型,实施精准监管
立足跨境电商风险类型,结合跨境电商“交易链条”完整、数据来源丰富的特点,综合运用“电商平台核查”“联合管理”“消费端监控”“企业画像”等成果,建立跨境电商风险防控模型。
一是建立跨境电商风险防控数据库。数据库涵盖监管数据及监管外部数据。监管数据包括申报清单数据,电子订单、电子物流单、电子支付单等“三单”数据,以及查验、查获数据等;监管外部数据包括电商平台核查情况、联合管理情况、消费端监控情况、企业画像相关数据等。
二是立足跨境电商风险,提炼风险特征,建立风险防控模型。
三是运用风险防控模型实时监控跨境电商风险防控数据库,将预警转化为布控指令作用于通关系统,或转化为案件线索移交稽查缉私部门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