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一般进出口货物和一般出口货物的总称,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缴纳进出口税,完成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监督,可以直接进入生产消费领域的进出口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点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货物进出境时向海关缴纳税款。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许可证
货物进出口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管制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有关进出口许可证。
3.海关放行即办理海关手续
海关征收全额税费,审核相关进出口许可证,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或决定不检查)后,按规定签字放行。此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提取或运输手续。对于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意味着海关手续已完成,海关不再监督,可以直接进入生产消费领域。
一般进出口货物和一般贸易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并不完全等同于一般贸易货物.一般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交易方式。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一般贸易是指在中国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出口的贸易。按照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为一般贸易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按照海关一般进出口监督制度进行监督的进出口货物。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一般贸易货物可以按照一般进出口监督制度办理海关手续,即一般进出口货物可以享受具体的减税优惠,按照具体的减税监督制度办理海关手续,即具体的减税货物;也可以通过海关批准,按照保税监督制度办理海关手续,即保税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除特定减税货物外,实际进出口货物均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主要包括:
1.一般贸易进口货物不批准保税;
2.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
3.临时准入境货物转为实际进口或临时准出境货物转为实际出口;
4.进出口货物贸易、补偿贸易;
5.不批准保税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6.承包工程实际进出口货物;
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展示的样品;
8.外国游客小批量订购出口商品;
9.随展品进境的小卖品;
10.实际进出口货样广告品;
11.免费进口货物,如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提供的免费试验材料;中国境外企事业单位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