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转内销外贸卖家应该都听过,是外贸卖家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情形时,开具的用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外贸卖家应该在发生内销或者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下面就具体了解下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1、外贸卖家将原记入出口库存账户的出口货物转入内销
也就是说,外贸卖家原计划出口的货物已经计入出口库存账户,但实际上并没有出口,而是在中国销售。 特别提醒大家,同一进项发票中的部分货物用于出口,部分用于国内销售,也属于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出具《出口货物向国内销售证明》。
2、视为内销货物征税
一般来说,是指外贸卖家出口货物,但出口货物属于取消退税率,或由于卖家违反出口退税政策等特殊原因,不能享受出口退税(免税)税,但应按照国内销售税的规定,需要申请出口货物出口证明。
3、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退回并转入内销
外贸卖家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退回并转入国内销售,可申请出口货物转入国内销售证明。
4、出口退(免)税办法发生变化
根据政策规定,外贸卖家申请变更为生产卖家的,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后一个月起申报退税。卖家应当在批准变更前按照免税方式申报退税。未申报的,可以在批准变更后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请出口货物转入国内销售证明。
以上是和卖家分享的外贸卖家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希望对跨境卖家有帮助。连连国际始终关注卖家的每一件小事,在以后的文章中也会带来关于相关方面的文章帮助卖家更好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