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所熟悉的所谓“正面清单”,实际上来源于“负面清单”的概念。其完整表述应为“正面清单管理模式”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立时,首先列出了“负面清单”,随后又扩展到了各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协定的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

从通俗意义上讲,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在引进外资过程中尚未开放的经济领域。除负面清单所列限制区域外,还允许其他行业、领域和投资活动。凡不符合外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管理措施和要求,均列入名单。然而,中国人曝光的负面清单始于2013年上海自贸区试点的实施。它首先来自中国(上海)自由贸易项目通过的《准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2013年)和设立不符合国民待遇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文件,其中列出了外商投资的措施。如今,随着人们对负面清单概念的熟悉,中国人开始使用“正面清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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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把两者放在一起,是因为跨境电子商务的“正面清单”与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正相关。

新的税收政策将使进口食品、母婴产品和保健品价格整体看涨,特别是食品、母婴产品和保健品,以前因为单价低于500元而免税。即使超过500元,也要按银行邮件税率的10%缴纳。现在,至少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最低税率为11.9%。因此,也可以说,跨境电子商务多年来享受的“税收优惠”已经终止。对于每年2万元、每笔2000元的限制,明显加大了对奢侈品的消费抑制,这也与中央提倡的杜绝铺张浪费密切相关,但其实质是对以往跨境电子商务“分单避税”行为的定向约束。当然,也有一些商品,如化妆品、电器等商品,邮政税率会降低,特别是服装不需要缴纳消费税,所以税率可以降低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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